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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16:00:56 股吧网页版
东易日盛: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4-128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作出(2024)京01破申1179号《决定书》,决定启动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日盛”或“公司”)预重整程序,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2024年11月5日,北京一中院指定了东易日盛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东易日盛预重整工作,现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
“本次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东易日盛成立于1996年11月28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73号1幢2层215,于2014年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东易日盛”,股票代码002713。

主要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工程咨询、技术咨询(中介除外);零售家具,委托生产电线电缆、化工产品;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旨在引入符合新质生产力、国家战略政策支持方向或能够为东易日盛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赋能等方面支持能力与资金实力的重整投资人为公司提供产业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借助重整投资人在产业、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化解债务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股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广大中小投资者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工作。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司与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公司的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

4.临时管理人有权通过补充公告、通知等方式调整、继续、中止、终止本次招募以及延长招募时间或重新招募。

5.意向重整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
6.本次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四、招募方案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3.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需明确联合体的
牵头投资人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报名条件。牵头投资人确定后,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如牵头投资人未通过临时管理人初步审查或退出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招募。

4.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在报名时明确为产业投资人或财务投资人,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公司控制权。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明确其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公司控制权,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及构成一致行动(若有)的具体安排。

5.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满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如有),避免恶意或不正当的同业竞争或限制东易日盛正常的商业机会和发展,并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相关产业领域具备战略优势或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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