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票。实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
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
购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25元/股(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不超过8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169%;按回购
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00万股,约占公司目
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0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
分之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
专用账户。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未有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前述股东后续
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回购股票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 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 股股份。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 号)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以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二)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五)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从 2024 年 12 月 6 日开始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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