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0 20:44:12 股吧网页版
天赐材料: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天赐材料(002709)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4-106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 年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

天赐材料(002709)

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1,519.85
万份调整为 1,509.35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01 人调整为 893
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1,364.85 万份调整为 1,354.35 万份,预留部分的权益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