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6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25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7.02 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155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25名激励对象共计可解除限售137.0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监
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1月1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
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
司董事会披露了《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 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
议案已经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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