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4-2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
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华东重机《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
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2、公司内部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和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对岗位及职责权限
进行合理分工和设置。设置了综合管理部、监察审计部、法务证券部、财务部、
制造管理部、市场营销部、项目管理部、技术研发部、工艺部、物资采购部、品
质保证部、人力资源部等12个部门。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又相互联系,确保
各机构之间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3、内部审计
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全面审查和监督公司的
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方案和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监察审计部现有4名专职人员,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审计主要职
责是对公司及联营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账务状况、内控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对公司外包业务进行审计结算,对公司外购外协业务进行审核并及时总结,作出
公正合理的评价,把结果上报审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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