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3-1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王钮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聘任王钮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13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讨论的《关于聘任王钮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
真审查了王钮忠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及身体状况,判定其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条件,未发现王钮忠先生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王钮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聘任王钮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
定。
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钮忠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聘
任王钮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签字人:
王竹平
卢立新
夏正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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