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12-12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2-02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2012年12月11日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12号 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耀根先生
(六)会议通知: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五位股东,代表公司股份14294.26万股,占公司
股份总额的71.4713%。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九)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华东重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签署的门座式起重机购销合同的议案》。
股东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杰盛投
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244.26 万股,占出席会议并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新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294.26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秦党亲律师、袁红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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