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11-2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无锡华东重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
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调整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签署
的门座式起重机购销合同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经核实,本次交易符合市场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本次交易。同时,关联董事应履
行回避表决程序
(本页无正文,仅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北部湾项目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夏正曙王竹平卢立新
年月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