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10-30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2-01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华东重机”)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
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 号)
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
如下:
一、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
序
项目 内容
号
1 承诺主体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承 诺 主 体 与 公 司 关 股东
系
3 承诺内容 承诺对其 2012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承诺公布日期 2012 年 6 月 11 日
5 承诺履行期限 长期
6 截 至 目 前 的 履 行 情 严格履行中
况
7 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不适用
8 解决方案 不适用
二、股份锁定承诺
序
项目 内容
号
1 承诺主体 翁耀根、翁杰、孟正华、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杰盛投资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Jiuding Mars Limited、Smart Base (Hong Kong)
Limited、Vertex China Capital Limited
2 承 诺 主 体 与 公 司 关 实际控制人、股东
系
3 承诺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翁耀根、翁杰、孟正华承诺:1、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公司
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3、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本
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振杰投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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