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4 年 1-7 月备考审阅报告
司农专字[2024]24006610022 号
目 录
审阅报告...... 1-2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备考合并利润表...... 3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148
审 阅 报 告
司农专字[2024]24006610022 号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公司”)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7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7
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广东宏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广东宏大公司的备考财务状况和备考经营成果。
我们提醒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审阅报告所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编制,该财务报表所列数据和信息不构成广东宏大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的实际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数据和信息。
本审阅报告仅供广东宏大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目的之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产生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无关。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安 霞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 敏
中国 广州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六 2024年7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3,336,093,612.12 3,847,678,946.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10,065,744.38 718,213.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3 1,008,892,374.35 1,150,258,691.82
应收账款 4 3,665,058,297.32 3,006,007,856.22
合同资产 5 1,548,198,858.44 1,416,297,695.97
应收款项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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