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30 19:43:12 股吧网页版
奋达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 7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1)单独计票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信函、电子邮件需在11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