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4-09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提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部分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5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6)以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19)。
2024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58),公司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2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17元/股。2024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78),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已由不超过人民币8.1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16元/股。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
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后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353,20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1%,回购成交均价为 8.159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82,004.0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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