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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0 23:38:40 股吧网页版
18个涨停后 万亿级央企出手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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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事关“酱油第一股”ST加加的两场股权拍卖先后结束。在最近的一个月时间里,ST加加创下合计18个涨停。如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以约10.65亿元价格出手竞拍,有望拿下ST加加约23.42%股权。

  据官网介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企业。东方资产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于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末,集团总资产达12720亿元。

  阿里拍卖平台最新出具的“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东方资产通过竞买号R7309于11月20日10时在宁乡市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ST加加2.6984亿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0.6586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场拍卖吸引了近10万人次围观,但仅一方报名参与拍卖,且仅一次出价,东方资产并无竞拍对手。

  经粗略计算,东方资产本次竞购的ST加加2.6984亿股股票,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42%,拍卖成交价格折合3.95元/股。

  另一场拍卖结果显示,黄山莲花水业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I8632于11月20日11时22分竞拍下ST加加93.7653万股股票,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约443.4万元。

  该场拍卖所涉股份数量及拍卖金额较小,共有9方报名竞拍,共进行68次出价后才迎来结果,拍卖成交价格折合4.73元/股。

  根据“竞价成功确认书”,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及《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宁乡市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本次司法拍卖亦与东方资产相关。此前公告显示,围绕申请执行人东方资产天津市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杨振、杨子江、肖赛平、长沙可可槟榔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

  上述《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ST加加实际控制人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各自持有的上市公司10.22%、6.12%、7.16%股份,上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合计约2.7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51%。

  此前公告显示,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ST加加实际控制人将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其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但仍将通过卓越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8.79%股份。

  ST加加此前表示,鉴于司法拍卖的公开性,本次拍卖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

  11月20日晚间,ST加加发布公告称,根据上述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如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东方资产持有ST加加23.42%股份,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杨振、肖赛平、杨子江通过卓越投资持有ST加加18.79%股份。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现任董事会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任,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可能会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与股东沟通,确认控制权及管理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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