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5-00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完成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 1,280,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为 0.10%,回购价款共计 1,280,000 元,注销涉及激励对象 5 人。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
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219,046,340 股变更为 1,217,766,340 股。
3、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280,000 股, 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0%,回购价格为 1 元/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办
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9 日止,在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站(http://www.cin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提交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5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 2022 年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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