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苏亚金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行政处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为充分保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苏亚金诚进行了事前沟通,苏亚金诚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
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 2023 年度末,中兴华合伙人 189 人、注册会计师 96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89 人。
中兴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2023 年度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24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5,791.1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先生,2002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为 6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2007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 6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紫娟女士,2016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先生,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 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竞争性谈判选聘定价,2024 年报审计费用为 186 万元,2024 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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