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ST 华通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拟定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12 月 1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 号 1 号楼 1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议案 1 的通过以议案 2 的通过为前提。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9: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 号 1 号楼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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