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58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4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领胜城(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城(香港)”)与浦发银行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所形成的本金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7,500 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通 被担保方 被担保 方本次使
过的担 保额度 用的担 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70%的 2,000,000.00 领胜城(香港)有限公司 37,500.00
控股子公司
合计 2,000,000.00 - 37,500.00
被担保人领胜城(香港)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 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领胜城(香港)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本合同所担保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办理各类 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以及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
2、被担保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 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 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7,500 万 元整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本合 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 全部债权。保证人确认,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 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
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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