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围海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313,850,06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9,999,995.81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273,850.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447,726,145.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
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投资进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诺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度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
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 207,872.61 154,901.59 74.52% 2024年12月31日
运行)移交工程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围海股份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
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
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及延期原因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 延期具体原因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 该工程因前期环保督查等原因工期顺
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 2024年12月31日 2027年12月31日 延,项目预计延迟至2027年12月31日
运行)移交工程 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项目实
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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