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4 人。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限售数量:1,008,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08%。
3.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2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
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5.20 万股。其中,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40 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为 3,999.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3.45 元/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为 206.2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
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2022 年 1 月 23 日,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清新环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单>的议案》。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2.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
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数量、拟授予股份数量及授出权益分配、首次授予权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摊销情况进行了修订,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修订后,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为 4,205.2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 240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3,999.00 万股调整为 3,887.00 万股;预留
部分权益数量由 206.20 万股调整为 318.20 万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 年 4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等相关公告。
3.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
的公告》,公司已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清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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