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4-07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3.9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及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
格上限由 3.95 元/股调整为 3.9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HBP2024-044)。
截至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HBP2024-02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发布《(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HBP2024-021、HBP2024-035、 HBP2024-038 、HBP2024-043、HBP2024-052、 HBP2024-059、HBP2024-068、HBP2024-074、HBP2024-076),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在回购期内,公
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137,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754%。最高成交价为 2.7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91,699.00 元(( 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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