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电子”或“公 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联电子本次将原募投项目“智能用电云服务项 目”变更为实施“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 号)核准,公司向 6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8,449,09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5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9,999,998.9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417,621.5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1,582,377.43 元。上述募
集资金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05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截至 2024 年 11 月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5,044.72 万元(含待支付
154.40 万元),募投项目分项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446.09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05,890.42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和银行利息收入, 最终以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 实施用途分 项目投资 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 项目 分项结项 2024年11
称 项 总额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进度 节余募集 月末募集
金额 资金永久 资金余额
补充流动
资金
总部建设( 已 结
网上云服务 18,150.00 12,113.51 项
智 能 用 平台建设) 22,446.09
电 云 服 线下服务网 30,000.00 132,158.24 6,040.99 已 结
务项目 点建设 项 105,890.42
用户侧设备 118,190.00 16,890.22 拟 终 --
生产及安装 止
合计 166,340.00 132,158.24 35,044.72 -- 22,446.09
注: ① 项目建设所需投入资金超过募集资金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
决。
② 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
三、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分项“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的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该分项计划投资 18,150.00 万元,建设研发中心、客服中心、数据中心、监
控中心、调度中心、培训中心。
该分项已经建设完成研发中心、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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