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李学峰 李安东 李贤明 李文海
宫本高 王新 夏洋
全体监事:
刘永刚 王东明 姚立超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李安东 朱洪升 李文海 李润生
孙文荣 李贤明 姚延磊 张淑芳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概要...... 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9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4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16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6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6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18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9
发行人律师声明...... 20
审计机构声明...... 21
验资机构声明...... 22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3
一、备查文件...... 23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2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齐 指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峰新材
公司章程 指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指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次发行 票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 指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告书 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指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
第 18 号》 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
一致行动人 指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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