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31日电达华智能(002512)发布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中提到,公司因未披露重大合同及财务资助事项、未披露关联交易以及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等问题,受到福建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具体而言,2021年12月2日,公司子公司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签订的重大合同金额为7.95亿元,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此外,福米科技在2021年与公司时任董事长的资金交易也未披露,构成关联交易。
在财务方面,达华智能提前确认了未完成控制权转移的青岛融佳和中山德晟的处置收益,虚增了2023年利润总额6112万元。同时,由于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导致2022年和2023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9万元和2929万元。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在2025年1月9日到局内接受谈话。
2024年前三季度,达华智能实现收入14.56亿元,归母净利润308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