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综合开发利用
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要求,鼓励立体复合利用,支持在已确权的海洋油气开发区、深远海养殖区等已开发利用海域建设海上风电,同时提出鼓励采用“风电+”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实现“一海多用”,通过统一设计、统一论证,建设一定比例的网箱养殖、海上光伏、波浪能发电、制氢、储能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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