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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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14 17:10:08
公告日期:2021-01-14
海润1: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的特别风险提示性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
苏0281破申69号】、《决定书》【(2021)苏0281破1号】及《通
知书》【(2021)苏028l破l号】,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同日指定了破产清算管理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受理情况:
潍坊汇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
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
进行破产清算。(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披露的《海润光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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