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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1-14 04:14:21 股吧网页版
二六三的价值重估和机遇!!!
近日,工信部起草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这对于二六三 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这家主营通信相关业务的公司有着价值重估的意义。要点如下:
[淘股吧]
1.试点方案要求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合作。同时,转售企业必须为中资民营企业。我认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之间互为竞争者,在选择转售企业的时候,必然首选民营的上市公司。因为工信部方案中强调,转售企业应具备网络与信息的安全保障能力和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上市公司一是公众企业,受广大股东监督,二是具有品牌优势,三是具有融通资金的便利,所以在这两个主要方面比非上市公司明显具有优势。严格来说,目前相关的上市中资民营企业只有寥寥数家,如二六三和朗玛信息
等。
2.转售企业不需要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只需要建立客服系统,依需建立业务管理平台,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就可以分享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多年来以及未来花巨资投资的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成果,特别是只需要支付低于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就可以分享3G,4G的大蛋糕。因此,转售企业必然成为固定资产投资极低,市场巨大的轻资产企业。如果二六三成功成为转售企业,它就仿佛搭上了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便车,不需要买车,只需要分担燃料费,就开往第四大移动运营商的大道。
3.试点方案中提到,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与转售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这意味着存在一家企业同时成为多家基础 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转售企业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如果二六三成功成为转售企业,它有可能同时与多家运营商签约,同时转售多家运营商的业务。
4.目前,由于转售业务还没有开展,暂没有同类企业估值可以参照。工信部数据显示,中国目前移动电话用户数量已经突破10亿户大关,中国联通
市值2500亿人民币,中国电信市值2800亿人民币,中国移动市值14000亿人民币。如果二六三发挥自身的经验和品牌资源,充分利用轻资产优势,用户量具有一定规模后,公司价值可以参照运营商的估值水平。

二六三成立于十多年前,一直紧随着通信行业的潮流不断创新,在这个行业立于不败之地。公司曾经在2008-2009年提到“我们一直怀有做运营商的理想,二六三的战略也是要做这类业务,只不过目前国内的有关政策还没有放开,所以先绕道海外,去美国做运营商”。现在,国内移动通信行业开放在即,二六三的理想终于有望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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