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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0 17:57:15 股吧网页版
二六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1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39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 14 号建达大厦 1804
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为截止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5,054,2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20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300,1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419%;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4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360,1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46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玉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6,249,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56%;反对 984,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5%;弃权 345,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970,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889%;反对 984,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6%;弃权 345,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55%。

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34,229,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22%;反对 598,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4%;弃权 525,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235,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463%;反对 598,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94%;弃权 525,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4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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