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1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和扬州“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通过公司向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晶澳”)、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晶澳”)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包头晶澳、扬州晶澳增资,该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848,025.97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 2,700,000,000.00
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 2,334,484,600.00
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1,5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399,363,425.97
合计 8,933,848,025.97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
1、实施方式变更的内容
根据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直接向包头晶澳借款27亿元、扬州晶澳借款15亿元,分别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和扬州“年产10GW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鉴于包头晶澳、扬州晶澳已由控股孙公司变为全资孙公司,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全资孙公司资本结构,将募集资金使用形式由原公司直接向包头晶澳、扬州晶澳借款变更为公司逐层增资至包头晶澳、扬州晶澳,向包头晶澳增资27亿元、向扬州晶澳增资15亿元,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
公司通过增资形式向包头晶澳、扬州晶澳提供募投项目建设资金,一是能够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增资形式有利于优化包头晶澳和扬州晶澳的资本结构,增强其融资能力,符合包头晶澳和扬州晶澳的发展需求。
3、实施方式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可在保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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