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8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15:00。
4. 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
楼7楼一号会议室。
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
票代理人共 5,703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540,616,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251%。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2 人,代
表公司股份数 490,049,0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98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701 人,代表公司股份总数为
50,566,9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0%。
2. 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0,616,014股。其中:同意票537,989,4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2%;反对票1,6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0%;弃权票1,010,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592,669股。其中:同意票45,96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4.5948%;反对票1,61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3.3260%;弃权票1,010,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2.079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0,616,014股。其中:同意票511,812,2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21%;反对票27,711,4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59%;弃权票1,092,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参加该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592,669股。其中:同意票19,788,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40.7241%;反对票27,711,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57.0281%;弃权票1,092,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2.2478%。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0,616,014股。其中:同意票534,615,8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01%;反对票4,893,0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1%;弃权票1,107,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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