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4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58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经取得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公司股份回购的其余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
公司已经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
3、本次回购方案的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情况,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业务及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具体情况,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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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