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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 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
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以及其他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 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 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 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
长任组长,总裁、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 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 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
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决定舆情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
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
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 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
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 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
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 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 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 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
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 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
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 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
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 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
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 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
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 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
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
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负责任公众公司的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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