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法规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任何股东无权直接委派或聘任公司总
经理。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推荐,由董事会聘
任。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非董事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进行决议。
第九条 总经理因故辞职,应当至少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报告,经
董事会同意后方可离任。
第十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一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对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委托理财等非日常业务经营的交易事项,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七条第(一)项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但任一标准达到 3%(含)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对于任一标准均未达到 3%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审批。
对于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总经理工作机构
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可设置技术开发、营销、生产、采购、人力资
源、财务、审计、工程、企业发展、行政、证券、投资、软件开发等部门。人事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考核、录用、任免、奖惩、薪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属下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视需要决定公司本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通知有关其控股的公司负责人参加。
第十五条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