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0-06-11 09:10:02 股吧网页版
行业障碍即将被除 府采购助推EMC“战车”

蹒跚十年之后,合同能源管理(EMC)终于迎来了行业春天。记者近日获悉,继4月初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后,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府采购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策,与《意见》配套的细化策有望于本月出台。分析认为,节能服务企业和节能设备制造商是主要受益者。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府采购支持策要发挥效果,至少要分成两步走,一是将合同能源管理纳入府采购目录当中,二是提高府部门的采购积极性。


事实上,将合同能源管理纳入府采购范围,在4月初的《意见》中已经初见端倪。《意见》指出,各级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该人士指出,一直以来,合同能源管理费用没有对应项目可以列支,这使得各级府机构有所顾虑,而明确列支将化解此技术障碍。


用能单位享受不到节能收益,是制约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一大因素。据该人士介绍,合同能源管理的特点之一,就是节能服务企业与用能单位共同分享节能成果,但由于府采购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后,节能收益都归国库所有,所以用能单位的积极性并不大。为此,有关部门正在探讨提高各级府机构的积极性,即将部分节约的资金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用能单位。


这种做法在一些地方实际上已经有了先例。据专家介绍,为提高采购人的积极性,河北省规定,凡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的,节约资金的10%可以用作行经费。除了提高积极性以外,有关部门还在考虑将合同能源管理纳入绿色采购范围,使得府机构必须优先采购合同能源管理。财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一位负责人认为,目前执行的绿色采购制度的覆盖范围还比较小,主要是在货物类采购时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但对工程、服务类的采购则没有这一项规定,因此有必要将这一理念引入其中。


业内人士对府采购策显得十分期待。一个有EMC业务的节能服务企业老总对记者表示,如果能将EMC纳入府采购范围,那么,节能服务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将有望得到缓解,因为“府采购是一个金字招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