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其中,苏俊锋、刘昂、沈冰、陈以增、孔祥云、王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贷款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与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资设立
了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泽湖达实”),因业务需要,
洪泽湖达实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与银行签订了《洪泽湖医养融合体项目人民币
[1100000000]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0111000013-2019(洪泽)字 00128 号)(以下简称“原银团贷款合同”)。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泽湖达实基于原银团贷款合同
与银行签署了补充协议,对还款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月 19 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号)。截至目前,洪泽湖达实已累计归还贷款本息额 42,362 万元,贷款余额人民币 81,791 万元。
现洪泽湖达实拟向银行申请对银团贷款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调整,签署《银团
贷款补充协议》。约定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开始,由原约定的按季还本付息
方式,调整为前 5 个还款期,洪泽湖达实仅需归还贷款利息,无需归还本金,
上述本金调整到剩余 11 期平均归还,最后一期还款日维持 2028 年 9 月 20 日
不变。
调整后贷款利率仍按原贷款合同执行,贷款的担保责任仍按原银团担保合同的约定执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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