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达实智能全资子公司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医疗”)之全资子公司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数字医疗”)拟向银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由久信医疗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久信数字医疗根据业务需求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具体金额和担保协议的约定,以银行最终的审批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 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久信医疗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 常中小授保字 2142-01 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约定为久信数字医疗向中国银行申请的 1,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债务人: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2024 常中小授协字 2142
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保证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6. 担保期间: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 担保最高债权额:合同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1000 万元,主债权
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8. 久信医疗持有久信数字医疗 100%股权,此次银行综合授信由久信医疗
提供全额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四、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87,072 万
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157,333.2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46.0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9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0.26%;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五、 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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