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 2024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 号)核准,公司向 1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210,2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9.30 元,扣除与各项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 9,073,916.4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926,082.89 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已于2023年2月2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 0006 号”《验资报告》。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45,262.8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911.95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物联网”)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
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达实物联网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人 项目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余额
达实 AIoT 智能物联网管控 4425010000070 中国建设银行深
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 9002421 圳华侨城支行 11,394.63
深圳达实智 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能股份有限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 2000002522140 北京银行深圳前 7,723.65
公司 成项目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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