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10-27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0-03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
自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
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0]59 号)文件的要求,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0 年以来公司是否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1、自查时间范围:2010 年1 月1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2、自查的内容:
①公司防止资金占用的制度建设情况和内部防范机制;
②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及占用情况。
3、组织成员: 董事长刘磅、董事会秘书林雨斌、财务总监黄天朗、证券
部、审计部;
4、自查程序:公司董事长作为自查工作第一负责人,指定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负责自查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落实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财务部具体落
实资金占用自查工作,自查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核。
二、公司防止资金占用的制度建设情况和内部防范机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了规范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一系列法人治理制度。公司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上述制度中内部控制和决
策程序,防止出现大股东及关联公司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切实有效保护了上市
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自
2010 年以来未发生违规占用资金情形。
公司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明确了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规2
定了在发生资金占用情况时,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以及对相
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的问责及罢免程序等;在《公司章
程》第一百一十条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条明
确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披露程序;在《财务管理制度》第四章第九条及《公司
权限表》中明确了货币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及权限,在《财务管理制度》第四章第
十一条规定了货币资金的支付期限。
三、2010 年以来大股东资金占用或变相资金占用情况核查
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根据自查事项及工作安排,对公司2010 年以来的银
行账务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务进行了详细查阅,对往来
款项涉及到合同、文件、审批资料进行抽查,对是否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占用代替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费用、“期间占用、期末返还”以
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
自2010 年以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或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在本次开展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活动中,公
司虽未发现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但通过这次自查工作充分认识到
了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严肃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公司及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管人员将加强学习,勤勉尽责,对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予
以高度重视及保持警惕,公司亦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最新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防范控股股东和关联方资
金占用的机制,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0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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