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81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00 在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李世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 元/股(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制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年限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四)《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7)。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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