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10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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