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删除第六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
(一)、(五) 划;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下列职权: 列职权:
第六条(二)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酬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
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第十六条第一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
款、第二款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
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
第三十三条第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一款、第二款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
名董事主持。 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的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一名监事主持。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第三十七条第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 权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
二款 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通过。
删除第三十八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
条(四)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三十九条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二)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
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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