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使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公司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和其他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依法行使监督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
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
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的组成、产生和任期
第八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人员组成,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股东代表;
(二)1 名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在任
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 3人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四章 监事的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有关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监事的,该选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
第十三条 监事有权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帐簿和文件,并有权请
求董事会或总经理提供有关情况报告。
监事会有权对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制定或批准的各种会计表册(包括经营工作报告、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损益表等)进行检查审核,将其意见作为工作报告重要内容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向股东会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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