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 1992 年 9 月 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6、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2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81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 400 人。
7、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收入总额 59.0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56.6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4.97 亿元。
8、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7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审计收费 8.96 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聘任期届满,为了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并结合公司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在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之前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允许安永华明与中审众环进行沟通,各方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2023 年 11 月 2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安永华明进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3 月 15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安永华明审计的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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