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092,559.77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64,737,412.43 元,按照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473,741.24 元后,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 737,610,309.31 元,扣除 2022 年度分配的股利 69,600,756.48 元,
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726,273,224.02 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
1,743,337,128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7 元(含税),共计
人民币 47,070,102.46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73%。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盈利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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