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
期一)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5 点
整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15 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
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24 年 11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
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被授权人不必为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115 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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