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3 16:56:02 股吧网页版
天原股份:2、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4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宜 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3.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要求,以及天原董(2024)1号《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原为公司提供上市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已届满,需按规定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4.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 6月(转制换证 2013年 11月 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号楼 3单元 2号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四川华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自 1997 年开始一
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人,注册会计
师 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 人。
四川华信共承担 41家上市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
费总额 4827.5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化工行业上市公司客户为 10家。

(二)人员信息

拟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均先生,1997 年取得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圆圆女士,2014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娟女士,2013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先生,199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资格,1999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业务信息

四川华信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6386.49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86.49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 13202.42 万元)。

(四)执业信息

四川华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业务的经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纪律处分 0次。

2、四川华信 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
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

3、四川华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