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药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19 年 10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9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 号)核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开发行了 96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9.65亿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
224 号”文同意,公司 9.6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亚药转债”,债券代码“12806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19 年 10 月 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
份。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 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亚药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
回售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亚药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亚药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 2025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至 2025 年 1 月 9 日(星期四)止。自本次回售期结束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5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起“亚药转债”恢复
转股。
上述暂停转股期间,“亚药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