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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3 20:07:07 股吧网页版
神剑股份: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剑股份
股票代码:002361
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002 室
一致行动人:刘志坚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金汇路 588 弄 29 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 8 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程序 ......13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5
第四节 资金来源 ......26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27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29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3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4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35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43
财务顾问声明 ......4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45
附表 ......49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 指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神剑股份、上市公司、 指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 指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远大创投、受让方

芜湖建投 指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芜湖市国资委 指 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芜湖远大创投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刘志坚、刘琪、刘绍宏合计
持有的神剑股份 79,200,000 股股份(占神剑股份总股本的 8.33%),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 指 并在股份转让完成同时,接受刘志坚届时持有的神剑股份
易 120,415,980 股股份(占神剑股份总股本的 12.66%)所对应的表决权
委托,在持有期间不可撤销地委托,委托期限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至受托方名下之日(含当日)起 36 个月

芜湖远大创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刘志坚持有的神剑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 指 40,000,000 股股份、刘琪持有的神剑股份 32,000,000 股股份、刘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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