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会议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玉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玉敏、赵亦希、周亮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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