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4-084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签署的指导性文件,不作为双方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据,截至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公司尚未完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协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协议所涉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有效期 2 年,如未在期限内达成正式投资协议或公司仍未获得项目建设批复(以取得项目核准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政府批文为准),本协议自动解除。
2、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对该项目履行内部审批和决策程序。同时本协议项下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可能存在政府审批不通过或审批期限过长而导致协议失效的审批风险。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管理风险、行业竞争风险以及各种因素变化,导致项目变更、中止、建设期延长或无法推进的风险。
4、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需视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内容的实施情况而定。
5、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履行相应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发挥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共同推动
重庆市合川区域内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发展,近日,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签署了《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尚未生效,所涉项目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协议项下具体项目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名称: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 222 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在合川区投资建设独立储能电站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重庆市合川区花园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总投资约 10.6 亿元(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拟建设 400MW/800MWH 储能电站。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约 3 亿元(以实际产值为准)。
2、重庆市合川区分布式储能电站(用户侧)。项目总投资约 2.5 亿元(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为合川区辖区内大型耗能企业投建约 200MWH 用户侧储能设施,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打造节能示范区。
3、重庆市合川区渭沱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总投资约 5.2 亿元(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拟建设 200MW/400MWH 储能电站。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约 1.5 亿元(以实际产值为准)。
4、智能制造基地。结合合川区及乙方产业配套情况,拟投资建设相关智能制造基地。
(二)项目用地
1、位置和面积:花园储能电站项目拟选址花园变电站旁,用地面积 90 亩左右;渭沱储能电站项目拟选址靠近渭沱物流园,用地面积 50 亩左右。具体位置和实际面积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甲方保证本项目生产工业用地以净地出让,且具备给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排水等基本建设条件。
2、用地性质和取得方式: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 50 年。价格按工业项目标准地进行公开招拍挂出让,花园独立储能站地价约定为 49.6 万元/亩。
3、土地交付:乙方在完清该项目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费用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办理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手续。
(三)项目建设
1、建设工期。各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复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具备开工条件(以取得核准(备案)批复文件为准)之日起 90 个连续日历日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不超过 12 个月(以实际开工和建设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延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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