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旨在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的综合利用,推动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明确综合利用规模和产能要求
《规范》明确指出,要积极开展针对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关键组件的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及工艺的研发和应用。这一举措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提升废旧动力电池的再生利用水平,确保主要有价金属如锂、镍、钴、锰等得到有效提取回收。
当前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投资扩张速度偏快,部分地区已建综合利用产能利用率不高,为引导行业有序投资、合理布局,《规范条件》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及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梯次利用产能不低于1000吨/年,再生利用产能不低于5000吨/年,将推动综合利用产业向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此外,《规范条件》还增加了研发费用占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收入比例的要求,并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不断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
技术指标要求方面,《规范》对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过程中不同环节及技术工艺均提出针对性要求,如新增了破碎分离环节电极粉料回收率、杂质铝含量、杂质铜含量要求和冶炼环节能耗要求。例如,在破碎分离环节,电极粉料的回收率需不低于98%,同时杂质铝和杂质铜的含量均需控制在1.5%以下。此外,对于碳酸锂的生产,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需低于2200千克标准煤/吨,以确保生产过程的节能环保。
已累计发布148家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名单
《规范条件》指出,企业可依据本规范条件自愿申请公告,这一公告名单又被业内称为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梯次利用相关要求和公告企业类型。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五批共148家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名单,基本能够实现废旧动力电池“就近回收、就近处置”,江西赣州、湖南长沙等地区已形成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集群。
今年3月,工信部宣布“暂停受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此前有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意在提升“白名单企业”的整体质量和规范性。而此次《规范条件》的颁发意味着“白名单企业”申报将重启。
《规范条件》要求,企业申报时应投产1年及以上,按照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年度报告》。需要注意的是,本规范条件实施前已取得公告的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本办法实施后1年内达到本办法要求,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宁德时代、欣旺达、中创新航等多家动力电池企业,广汽、丰田等车企,赣锋锂业在内的锂电原料厂商构建起动力电池回收业务。